【外國語文(Foreign Languages)教學】
不管教著孩子什麼、教了孩子什麼,教師都要意識到自己(的教學)影響、更動了孩子的整個存在。
〔補充說明:當教導外國語言,教師本身不僅要熱愛語言本身,還要熱愛語言所在、所生的文化。〕
華德福的語文教育中,十二歲之前以語音-語言的音樂性教導,十二歲之後再以語法結構-語言的邏輯性教導。
〔補充說明一:十二歲之前,只有當孩子熟悉了口說的語句,之後才能慢慢給出語句的架構。〕
〔補充說明二:就學的孩子乙太、星芒還在發展,自我體卻相對要延遲到二十一歲以後才開始慢慢成熟,也才會學習與物質體完整密合。文法的學習會讓孩子生長過程人為地提前,還沒成熟就被迫成熟,這也是為什麼不要太早讓孩子進入文法,而以歌謠、律動等進入語言學習的原因。〕
〔補充說明三:事實上,文法是太過於學究性的事物,並不能啟發孩子語感,反而是去扼殺;要讓孩子的文法知識由「不知不覺」慢慢進入到「有知有覺」的層次──語感如果出來,即使不懂外在的文法規則,內在的語言旋律/音樂性仍會提醒你構句時哪邊不對勁,這就是天然的、活的文法,而不是死的、僵化的、硬生生的套用。〕
〔補充說明四:在人智學的以為中,母語的語文教學之外,外語教學是所有科目中最重要的,因為語言對人(特別是男孩子)有非常強烈的形塑力量。〕
語言本身要是活的,也希望是活的,才能在時代裡活出生命力,所以千萬不要企圖用「死」的教出「活」的。
〔補充說明一:當孩子開始意識出語言(九歲半危機之後到十二歲左右,孩子要能先意識出自己),(潛移默化的)文法引進才相對安全;九歲之前,外語教學以「讓孩子可以自然地『說』出來」為主,讓孩子的存在與語言本身的存在結合。〕
〔補充說明二:開始外語學習的前三年,沒有任何(以母語媒介的)翻譯與解釋,只有完全外語的情境。〕
〔舉例說明一:如果真的要進入文法,老師可以點出原則,和孩子們「共同去發現『已存在的』(舊)」或「創制『不曾存在的』(新)」語法規則,允許孩子們天馬行空地去玩、去實驗;而不是去模仿、去限制──語言的本質是活的,所以不要用「死」去框限語言的教學。〕
〔舉例說明二:只有非常熟悉的句法,才要孩子記錄在工作本上;當文法的規則被發現之後,讓孩子自己舉例。〕
每一種語言都以不同的方式滲透著人、結構著人、昭示著人的本質,為了彌補與平衡母語帶來的偏頗與傷害,孩子才需要學習外國語文,外國語文協助孩子以另外、陌生的特質發展出完整的自己;也因此,外國語文的選擇,以「(文化、價值、觀念)完全不同於母語」的外語為優先,而非以語言的主流、風行、實用與強勢為考量。
〔補充說明一:這會讓外國語文的教育更繁重、費心,卻也讓教育對人類更有意義。〕
〔補充說明二:古典文學不會被納入外語教育,是因為目前人的結構已和之前完全不同,現代人不同於古代人,身體上、理解上都是。〕
〔補充說明三:日常會用到的語言/外語,不管是不是母語,都算母語;如果有第二、第三母語,最好讓孩子提前在學齡前熟悉與學習(事實上,母語學習與外語學習啟動的是人內在完全不一樣的能力與機制)──孩子的模仿能力會在七歲之後快速弱化,如果希望孩子在某種語言上字正腔圓,要在七歲之前開始。〕
〔補充說明四:十一、二歲之後,孩子語言學習器官的敏感性、可塑性會大幅鈍化;所以華德福的外語教學初期強調著完全的口說環境。〕
〔舉例說明一:偏遠、落後、原始民族使用的語言(特別是只口傳而沒有文字的),也適合成為外語學習的教材/素材,因為提供了截然不同的世界觀、文化觀,而且更接近靈性。〕
〔舉例說明二:孩子如果太瘦,表示孩子的呼吸系統無力影響孩子的血液系統,必須透過更頻繁的音樂與說話訓練,強化並加快呼吸節奏對身體的銘印。〕
語文教育,要側重當今活著、使用著的語言;而且在人的相遇、對話/談話、活動中學習,讓孩子有自然說出外語的能力。
〔補充說明一:低年段開始,由同一位教師將外語持續教下去,會有最好的學習效果,因為不會中斷(換老師會讓孩子將之前同一科目的「學到、學過」完全遺忘,讓自己重新開始──學了多少,就忘了多少,所以等於沒有學過──就像花木移植之後,必須落葉凋花,讓自己在環境中重新開始一樣)。〕
〔補充說明二:全班共同看書本朗讀並不適合孩子,也無法提升孩子的語言能力;任何的朗讀,要讓孩子打開耳朵傾聽,不讓孩子在書本上逐字逐句,否則就浪費著雙方的生命。〕
〔補充說明三:不要讓孩子外語學習的成果變成父母/師長的炫耀與表演。〕
事實上,精熟兩種以上的外語,可以讓孩子的思想更清晰、靈活、因應性強。
語言是一種錯縱複雜的活動,當中有同感與反感的衝突:唇、舌與顎是反感的器官,屏擋著外在;母音同感著自己的感情,子音反感著自己,因此能夠模仿與勾勒著外在事物。
用心(魂)的力量說出字句,默記(段落/詩篇)而不是看稿;讓孩子完全浸潤在語言的空間力量裡。
字彙(量)可以累積,但不要太快,務必讓孩子了解字的意義:讓孩子的心對字產生想像、在聲韻與質地上感受著字、發展出對字個別的感情……──深入字的意義遠比衝高字的數量更重要。
〔補充說明一:土-秋天的元素為事物命名,讓事物收縮成本質/自己;水-冬天的元素告訴事物該做什麼,有著分明與清醒;風-春天的元素告訴事物該如何做,變化而陰晴不定;火-夏天的元素鮮豔也明亮著事物,一反單調與素樸……字詞也是,也帶著春、夏、秋、冬的屬性:土-秋天的元素是名詞,水-冬天的元素是動詞,風-春天的元素是副詞,火-夏天的元素是形容詞──年幼的孩子可以先從熟悉動詞入手。〕
〔補充說明二:字彙本身無用,除非處在語境裡。〕
〔補充說明三:字典的使用,建議由六、七年級開始。〕
外語學習如果能讓不同的語言(非母語)(根據同一主題)在同一空間/教室中交流,會為孩子帶來更深的震撼:一種思想原來有這麼多種音樂性的表達──讓孩子看到語言之間的相互豐富與支持,與彼此之間歧異卻也真實的力量。
對語言的掌握並不來自翻譯、閱讀,而來自寫作:將自己知道的、感受的,以語言重新構句表達──翻譯、閱讀讓人與世界隔絕,寫作卻進入了世界,因為把自己從更深的源頭翻出,而克服了當中的抽象性;寫作比閱讀或翻譯(經驗)更能活潑孩子。
〔補充說明一:幫助孩子由畫圖進入書寫,也幫助孩子的閱讀不僅侷限於眼睛,更讓四肢有著感受。〕
〔補充說明二:自由定題/自由發揮的作文不應該在十四、十五歲之前發生,因為孩子還沒有能力(以意志)整合內在(智性)的自己;作文必須出自(日常)生活的細節與經驗,敏銳孩子的感受與觀察。〕
冗長的主課程(母語語文),讓課程水相起來,因為必須讓孩子孵孕與消化;簡短的副課程(外語語文)卻帶著讓孩子活潑與專注的優勢,充滿火相的活力,可以調劑:低年段的孩子,教學強調著「天馬行空(想像力)」;高年段(五年級以上)的孩子,教學強調「精簡扼要」。
當進入了七到九年級,要讓孩子在外語上有自學並深入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