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物滅絕與保護:
動物只要感受到自己群體的價值/生存權不受到重視,就會讓自己絕種,在物質上消失。
但另外卻有很多動物過度繁衍到需要被撲殺,這是因為人類(為了短視的私利)將動物攜離了原生環境,人以「自己的『不正常』」成就出「動物群體的『不正常』」:沒有誰,可以(有權利)撲殺誰!也沒有什麼,可以(有權利)撲殺什麼! 那是對生命的「侵犯」!──生命會選擇以自己願意承受的方式結束自己,不是他們/牠們/它們之外的其他。
〔補充說明:其實,人類(大規模)撲殺動物,常常並不是要保護到其他動物,而只是為了保護到人類自身(假想性的安危)而已。〕
事實上,我們的動物保護觀念還太守舊與物質性,根本保護不了任何動物;我們用禁錮、圈限動物的活動範圍,以為自己保護到了動物,卻在囚禁中摧毀了動物對自然的親近與嚮往。保護動物,必須連動物棲地的原生狀態、所有生命的鏈結都被照顧、保護到,而這也包括棲地可接受到的宇宙力量,不被人為的電磁波過度干擾。
〔補充說明:我們科學界從事很多的動物實驗,就像人類「假『道德』之名,行『侵略』之實」發起的戰爭一樣,「救命」的同時也「奪走/剝奪性命」,(這樣的理想)本身就是備受質疑的,取得的數據也不具任何(指標性)意義。當人界完全不同於動物界,「以『人』為名」的科學/醫學動物實驗只會平白犧牲掉許多無辜的動物生命罷了!動物實驗無法讓藥物發展有新的洞見,卻會帶著心的殘忍。請為著宇宙拒絕所有的動物試驗。〕
當人類連「自己」和自己基本的「自由」、「尊嚴」都保護不了,就更不用奢談保護動物了;「保育」只是人類安慰自己的假象而已。
〔補充說明:當人如此熱衷於動物保護,他也要學習看到自己的「脆弱」與「想要被保護」。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