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琪瑩老師的人智學分享 - 檢視文章複本

鞭策:
鞭策從來都是以「愛」為名的奴役。
不肯相信對方、畏懼對方怠惰/駑鈍,才要鞭策!
希望也(必須)確定對方的方向/目標、效率/速度能與自己(的預期/願望)一致,否則何須鞭策?
事實上,那麼迫切鞭策,內在也有一種不肯讓彼此停下來稍事休息的嚴厲、不肯饒過/原諒對方與自己;鞭策是一種驅使上的壓迫/榨取、無情。
〔補充說明:把對方當成動物,才會鞭策;然而,即令對著動物,鞭策也是一種無法慈心的殘忍。〕
會執著於鞭策,是因為只看到也固執於物質層面/現實,害怕改變,而無法顧及其他,更無從思索生命的終極為的究竟是什麼。
沒有人需要(被)鞭策,無論是自己還是他人,無論是下屬還是孩子;生命會透過層次性的事件/發生,鞭策人走向真正的自己。
〔補充說明一:真正心魂性的力量自動會鞭策自己朝向神聖的道德、人性的尊嚴,無須外來與自加。〕
〔補充說明二:人遭逢的苦痛與境遇,就是生命對自己的鞭策。〕
當已經很努力了,卻還要(繼續)鞭策下去,讓好上加好、精益求精,也是不肯面對與尊重現狀;對現狀非常不滿,就會求助於「鞭策」──真正對存在的尊重,包括包容對方成長的狀態、過程與速度。
〔補充說明:存在上只要肯自己(自發性地)努力,就該珍視與尊重,不管努力的成績如何。〕
鞭策空有(以)愛(為名)的毒辣,卻少了愛的疼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