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琪瑩老師的人智學分享 - 檢視文章複本

溺愛:
不懂得愛、不會愛,才會溺愛、才要溺愛、也才去溺愛。
溺愛因此是害、不是愛!
失去原則,想攏絡/賄賂對方的心,才要溺愛──溺愛是一種變相的索討/乞求,渴望著對方回報性/施捨性的感情──溺愛暗示著自己無法失去對方、更害怕失去對方,然而對方卻有隨時可以終止/廢止關係的權利,對方在關係中拿翹。
〔補充說明:現代媒體與商業/消費主義的推波助瀾也讓溺愛成為了「愛」的替代與道理。父母可以適當縮減對孩子的支出,為孩子少買一點、買少一點(包括才藝性課程),因為愛從來不需「填空/填補」。〕
〔舉例說明一:有時父母親忙碌到忽略了親子關係的品質,也會以不理性的溺愛彌補自己的失職/失能;溺愛成了父母罪惡感的障眼(法)。〕
〔舉例說明二:不要迷失於以對孩子「(過度的)稱讚/獎賞」、「(膚淺的)阿諛」來建立起孩子不切實際的自尊/自信;真正的自尊/自信來自自力也自立穿越磨練與苦痛,來自堅強的自己對軟弱自己的克服。〕
溺愛病態於允許對方予取予求,應有的界線可以被妥協、甚至可以被犧牲……溺愛會縱容出孩子不正確的對待/看待/相處與習慣,讓孩子「自我中心/個人主義」到荒腔走板。
溺愛會形成,是因為被所有周圍的人姑息/縱容,沒有被阻止,反而被成就:溺愛關係的雙方與周圍所有的人都難辭其咎。
〔舉例說明:夫妻其中一方溺愛孩子,另一方也不阻止、不表態,就是姑息/縱容;祖父母溺愛子孫,父母不阻止、不表態,也會形成姑息/縱容的慣性與迴圈……事實上,社會、政治、經濟、法律等各層面若有姑息/縱容的狀態,都在共犯著溺愛,只會傷害、陷溺著彼此。〕
面對被溺愛的孩子,事實上,要知道「紀律/規律」也被孩子需要,但那必須透過生活中的韻律感/節奏感建立,而不是透過成人聒噪、頻繁的耳提面命──生命從來是一種友善的邀請、溫暖的浸潤,而不是囉嗦的訓斥;否則,孩子會與成人的距離愈來愈遠。
〔補充說明:當社會法律(條文)制定的愈多,被人民遵守的就愈少。聰明的父母與師長,不妨好好想想。另外,真正的教養容許孩子自然的淘氣、調皮。〕
培養孩子(內在)必要的邊界(感),在必要的地方、必要的時刻,才能抵擋溺愛:邊界感是一種正確的劃分、正確的內-外/人-我、正確的拒絕/峻拒;邊界感允許著彈性,但基礎是不去進犯/侵擾個人對生命的從容經驗。
(孩子周邊的)成人要確立自己的判斷、帶領與示範,言出必行,不溫不火、不疾不徐,沒有任何妥協、打折的餘地,讓孩子自發地仰望與追隨。
〔補充說明一:孩子很容易窺見成人權威裡稍微的鬆懈、心軟與遲疑,所以成人要果斷、堅定,沒有模稜,更沒有討價還價(即使孩子以暴戾震怒或涕淚縱橫要脅);不要給出孩子可趁之機。〕
〔補充說明二:不要允許任何形式的收買、賄賂成為家庭的環境。〕
溺愛不是感情博取的正途,因為原則不再能夠原則、分際也不再能夠分際,只剩下被盲目掉的模糊不清。
孩子的每一個年紀/時期都可能成為問題──但,事實上,之所以會成為問題,是因為你沒有準備好自己去面對問題的狀態與能力──不去溺愛孩子,從這一刻起,你就拯救了你的孩子與你自己,因為你開始決心也著手解決溺愛、被溺愛的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