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琪瑩老師的人智學分享 - 檢視文章複本

伴侶之間)決定擁有孩子:
(婚姻的)伴侶之間可以以各種個人性的理由/協議來生孕、擁有孩子,卻獨獨不是為了延續香火/傳宗接代!
當只為了延續香火/傳宗接代,你們之間的關係就淪為「『家族/血緣』的『種豬』」,進行著「交配繁殖場」上的發生而已。
〔補充說明:「延續香火/傳宗接代」的壓力會褫奪並裹脅雙方在關係中能表現/展現的自由意志,而讓因此出生的孩子成為自我(體)貧弱的下一代。]
伴侶之間能起爭執很好,因為每一次的爭執都戳破了對彼此不切實際的幻想/幻相/投射,更靠近彼此的本然/真實,讓關係從視覺-感官-情緒的雜質/渣滓中解放,走向純淨。
關係中,沒有誰必須勉強自己永遠待在關係裡:既然曾經聚合的決定正確,那什麼時候應該離開的決定也將正確──不要用生孕、擁有孩子來企圖保駕/要脅/挽回一段岌岌可危的感情!
當伴侶彼此之間擁有了值得信任、託付的真實關係,就容易擁有生孕孩子的希望:孩子並非為了繼承你們(或任何之一),孩子要繼承的是他自己與人類(能夠)的未來!
〔補充說明:伴侶之間無法要求對方對自己絕對忠一/忠貞/忠誠,忠一/忠貞/忠誠相互性/相對性也階段性,是雙方的自願、雙方願意對關係的保守/呵護與付出/犧牲,將持續到雙方的關係破局、再也不能夠持續的時候(如:分手/離異、任何一方的病故/死亡……)──要求對方對自己始終如一、單向式地忠一/忠貞/忠誠,自己卻四處風流、拈花惹絮、(性)生活淫亂,是將對方當「俘虜/降臣/奴隸」對待,糟蹋了真正的關係、也負了心!]
決定生孕、擁有孩子就要接受也承受孩子的全部:接受孩子任何可能的狀態與遭遇,最好的與最壞的(包括:流產、畸形/殘疾、可能長不大/無法長到成人、甚至死亡……);當願意接納與承受伴隨著孩子來到的「所有預期之外」、「所有變數」,你們才真正值得這個孩子!
真正的生育從來為著世界的未來服務、並不為著自己,懷孕、生養給出了未來的人類真正入世、修習/鍛鍊自己的機會。
當擁有了孩子,不管發生了什麼,永遠記著這是一種天賦的美好……能夠美好的(新)關係、能夠美好的(新)生命……
當已然有了伴侶關係,能夠平心靜氣地看著對方,說出:「我愛你,但我更愛著那促成並導引著我們一切的力量!」就能在關係投出的變化球裡,更高雅地包容、更平和地欣賞、更臣服地悅納;當能夠/已然如此,能不能夠「(生孕)孩子」、有沒有「孩子」將不再那樣重要而困擾,因為所有的關係都有離合、有聚散,不一定非得擁有怎樣的關係,才能/算完整。
任何關係的最後,都會指向我們與神聖-靈性的關係;關係是一種親密的修行,所以任何的關係,都將是成就、完整自己的路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