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師應有的四項堅持(衍伸自史代納對華德福教師的提醒)~
一、 成為開創的人: 教師要對自己的一言一行有深刻的意識,知道這一切都影響著你周邊的孩子,不能漫不經心、得過且過。因為對自己的一切有意識,就會在所有方面仔細琢磨師生的關係,盡所能帶給你的學生最適合他們的--既然要為學生量身訂做,就不可能因襲,就要因時、因地、因人而創新。
二、 成為對世界一切存在感興趣的人: 當你對一切存在好奇,就能發掘當中的神聖與美麗。教師要幫助孩子真實而熱情地進入世界,而不是與世界產生隔閡與距離,而這得由教師能真實地進入世界做起。
三、 成為不與虛假妥協的人: 當你是真實的,你的行為才有力量、教學才有力量。真正的力量就在真實裡。當你在一切事物上堅持你的真實,你就不會分裂,你就會完整。你的所言、所行、所教、所育,都是你的相信。這份真實,才是帶動孩子的力量。
四、 成為不凋謝、不枯萎的人: 不能頹喪、消沉,必須生氣勃發。如果你自己都無法有活力,又如何幫助孩子充滿生機? 教師的責任是必須讓孩子身上沉睡著的、死亡的事物甦醒與復活,如果你無法讓自己復活,又如何讓別人復活? 用充滿朝氣的靈魂狀態,面對你的每一天。
當自己成為老師時,內在要有一種盡可能去「『點燃』我手上所有孩子的『生命』」的使命感--即使你教的是體制內的課程,你也可以用自己的經驗去轉化課程內容,去讓孩子對生命好奇--要讓孩子在離開你之後,還有「好慶幸自己遇上你這樣的老師」的懷念與感謝。用這種方式,把你的溫度傳遞給你班上的孩子。任何孩子,從來都不是父母的;所有的孩子,都是地球的孩子、世界的孩子、宇宙的孩子,所以孩子由不由你生,名份上是不是屬於你,其實沒有什麼差別。重點是: 珍惜每一個遇見你、和你有緣份的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