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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琪瑩老師的人智學分享 - 檢視文章複本
如果父母不是給遺產,而是在生時饋贈物業,讓子女有安居之所;請問這樣的饋贈,子女可以/應該接受嗎?
可以接受,如果那是子女成長/養育/長大的地方;但如果成年、成家,開始脫離了原生家庭,其實不應該接受餽贈。
〔補充說明:如果孩子尚未長大,而父母雙逝,遺留下的物產孩子有全權繼承,因為那是父母對孩子最後的保護與祝福。]
不過,父母是給孩子的溫暖、支持與保護,如果覺得自己的童年被愛的不夠多,可以理所當然接受父母另類補償性的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