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從性騷擾的陰影中走出?
[特此說明:性方面的玩笑、評論、諷刺/羞辱、提議/要求/恭維、行動/姿態、標籤化及未被同意的觸碰等都是性騷擾的範圍,能發生在男對女、女對男,也能發生在男對男、女對女;如果受害的對象是孩子,優先信任孩子,而不是以成人(偽理性)的成見否決孩子的說詞。〕
默許性暴力、性濫交、性價值紊亂的文化,就縱容著性騷擾/性侵害!
而會性暴力、性濫交、性價值紊亂的文化,已經將「愛」劣化在肉體-情慾裡,將「愛」唯物化、膚淺化,即令婚姻……唯物化的愛,才能順利將異性(尤其是女性)物化,成為可被自己處分的所有/財產。
[補充說明:事實上,婚姻的出現也是要讓人們透過社會規範/制度在野蠻的動物性中學習晉升到人性的忠貞/貞潔。〕
男性以行為與肉體直接暴露自己,女性卻以服飾(著裝守則/暗號)間接暴露自己,從而能夠性暗示著、性挑逗著、性欺哄著、性推銷著……兩性都成為了取悅著性愛的工具,假扮/偽裝起了自己──當任何一方無法自在展現真實的自己,真實的愛、真實的欣賞就不可能(存在)。
[補充說明:比起男性,女性在社會-文化從小的養成裡,更被馴化成「奴婢」,讓自己依著「可被(男性)『揀擇/挑選』」的方向培養與長成;女性被賦予相當於男性權利的同時,卻也必須讓自己同時成為男性的賞心悅目;女性自小就被社會敗壞性地雕鑿……在理所當然、病態的價值觀下,女性自然地淪為了性騷擾/性侵害的對象──男性以「愛」之名、以「愛」為名,摧毀了另一半的人口/人類,讓女性成為誘引男性墮落的推手。〕
[舉例說明一:文化鼓勵著女性從頭到腳以(厚敷的)化妝術「搪瓷化」著自己,讓自然、素樸的容貌反而很快被厭倦/拋棄──女為悅己者「容」,男為悅己者「窮」:女人以自己的妝容討好男性、成為男性的玩物;化妝術成為了摧毀並催眠家庭價值的幫兇。〕
[舉例說明二:當女性必須成為所有男性「『吸睛/吸精/吸金』的矚目」,就已然讓自己的存在外在化、表面化,讓青睞自己的男性忘記認識內裡。〕
克服性騷擾/性侵害的第一步是去承認「『性騷擾/性侵害』(是)已經發生的事實」,無法再被任何挽回、逆轉,是一件已經犯下的錯誤:我願意看到那樣的我、同理那樣的我,在那樣我無從抵抗/抵擋的情境裡,對事件承認與接受──因受過驚嚇而不斷否認,只會讓我們軟弱;當願對已發生的事實/事件真心接受並確認,內在會(重新)生出面對並去改變的力量。
[補充說明一:宇宙中任何的事都不隨機、偶然,都被業力公義地運作著:我們這一世以為的不公平,放入前後世的跨度裡,卻可能再公平不過!更何況,每一個人都在轉世裡更換自己的性別,讓自己的存在(更)完整。〕
[補充說明二:不否認事件之中也包含不為犯罪者找理由/開罪/除罪化:不管在業力裡多麼正當,對方的確侵犯了我、侵犯到我,而我也為此受了傷……尊重自己任何生出的感受、情緒與憤怒,允許心的抒發,就已為自己在事件中減壓。〕
尋找尊重、支持你情感與觀點的人傾訴,但卻不要找過度反應、情緒化的人訴說,因為可能弄巧成拙!
一直耽溺在受害者的情境/角色裡,會不斷弱化自己的自尊心、存在感(自己的無力、自己被命運的背叛…),從而無法離開事件的傷害:可以書寫/筆錄/繪畫下經驗,仔細耙梳當時所能回憶到的細節,卻以另外、更高的自己看著這個自己的觀點,讓自己開始有著離開事件的客觀與寧靜:為什麼這件事對著我、而非對著別人?為什麼這樣的事必須出現在我生命裡?是想扭轉我什麼?是要我學會什麼?……不責怪自己,但卻誠實地檢視/反思自己,讓悲劇成為提攜生命的禮物:不從自己個人性的經驗出發,卻看到什麼可能是更大的畫面?
[補充說明一:自己也可以向加害者寫出一封不寄出的信,但卻說出自己真實想說的話、想形容的情感,不去掩藏與遺漏……這樣的信,即使沒寄出,也依然能被對方收到,假如對方的良心不曾完全泯滅。〕
[補充說明二:我太小看/輕看/鄙視自己的性別、渺小自己的存在嗎?我太仰承異性的臉色嗎?自己是否太在「察言觀色/逆來順受」裡?我隱忍著什麼,讓什麼可以(對我)為所欲為地強勢而霸道?我信任異性嗎?我有能力與異性形成接近平等/平衡的關係嗎?(這樣的異性對象是否其實代表著同性但親近著自己的勢力/力量)……啟發自己內在的看見,當覺得自己力量已然足夠,可以冥想加害者站在眼前,勇氣十足地直視對方的眼睛並且說出:「我看到了你!你沒有權利如此對待我,我對你非常憤怒!請你也真實看見我,看到我──我是一個「『人』的存在」,卻不是任何你可以隨便慾望/洩慾的對象──我將離開你留給我的羞恥與罪惡,讓你自己承受,把屬於你的留給你。」直視著對方,直到對方願意把目光真的轉向自己、看到自己,而且時間上長到自己覺得足夠,開始願意放開彼此這樣的攪和/牽絆……讓自己置之死地而後生(時辰未到、力量未足時不要貿然進入這樣的冥想,因為反而會是你緊張到無從冷靜)。〕
[補充說明三:當可以不再情緒地看著事件,就是可以放下事件的時候,可以把這樣的記憶親手燒毀、掇拾乾淨,割捨、斷離,讓過去完全過去。〕
[補充說明四:若無法好好對事件告別與了結,受害者會麻痺自己的感覺,也許工作狂、也許暴飲暴食、也許用藥物/酒精逼迫自己去痛苦地忘記……〕
不要只在表面尋找事件的動機;壞事臨到我,不表示我必須跟著變壞、隨著沾染:曾經最劇痛/狂亂的,能生出平靜;曾經最絕望/沮喪的,能生出盼望;曾經最悲傷的,能生出喜悅;曾經最仇恨的,能生出愛……知道自己是神聖的孩子,既然我曾被傷害到如此苦痛,我是否仍讓自己選擇、決定、行為在邪惡裡,讓另外的人被我牽連、傷害?我能更真實嗎?我能更道德嗎?這會不會是對我不夠真實、不夠道德的提醒與試煉?
更動自己工作、居家的環境,為生命換跑道……發掘什麼才是真正的自己:離開事件發生的地理環境,才能重新走出,因為地理能喚起我們身體性、細胞層次的記憶,而在潛意識中一再經驗創傷。
當心魂經驗著無意識,才落入(靈性)黑暗的深淵;當心魂經驗著存在的沮喪,才陷入(靈性)窒息的感受……敬畏迎向人類的謎題,才可能接近真正的生命。
「死而復活也是這樣:所種下的身體是必朽壞的,當中升起/復活的是不可朽壞的;所種下的是羞辱/玷辱的,當中升起/復活的是榮耀的;所種下的是軟弱,當中升起/復活的是力量;所種下的是血氣之軀,當中升起/復活的是靈性之身(《哥林多前書》15:42-44)。」
我怎麼(重新)定位自己?在定位裡,卻不再以舊有的條件將自己束縛、認定;將負面影響轉為自己生命裡的正向作用,以這樣的心態展開新生活。
《短禱》
所有曾被我負荷過的 將支持起我
所有曾阻礙過我的 將幫助我穿越
未來與現在搏鬥 現在與過去搏鬥
願我的心魂被生命的光亮恩典地充滿
讓我重新活成世界的力量!
[如果是性騷擾/性侵害受害者的朋友,你所需做的,只是陪伴與傾聽、並請信任,尊重他/她想保留的空間/邊界,不要試圖介入/修正/審判任何,卻耐心等待受害者從「走過」到「走出」的心路歷程。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