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琪瑩老師的人智學分享 - 檢視文章複本

孩子與雙親:
孩子從父母拿走的,其實也是之前父母從自己的父母拿走的,而在某些中陰性的案例裡,孩子正是父母的雙親或(外)祖父母──孩子向父母的拿取天經地義!
當孩子能拿取(到)父母給得出的,接受著父母的所是,孩子會在存在上平靜、安定,不再恣意需索……
父母給出了孩子生命與孩子難以償還的命運,或好、或壞;而孩子對於父母,總以近乎盲目、洶湧的愛報答,而那樣的愛甚至是父母自己的不能夠。
[補充說明一:孩子接受著所有父母給予的,不管好、壞,全盤承受──唯有父母活出自己,孩子內在才不會有必須排除掉父母(之一)的缺憾與空洞,否則孩子會活得被動而消極;因孩子知道:父母有的、父母是的,也內在於我;當父母難以是自己,我也難以是自己(「敗犬」的循環)──當孩子離開了父母,仍能活得很好(不去糾纏、依賴父母),就能讓父母從自己失敗的罪惡感中豁免,成為最榮耀的孝敬。〕
[補充說明二:在家庭裡,孩子向父母拿取,年幼的孩子向年長的孩子拿取,所以當父母年老,在不得不的情況下,年幼的孩子必須比年長的孩子承擔更多照顧父母的責任,否則會顛覆愛的平衡。〕
[舉例說明一:潛意識裡,孩子愛父母比父母愛著孩子更深:孩子甚至願意為父母犧牲掉自己的全部,包括生命……孩子因此會讓自己複製出父母的悲慘與不幸。〕
[舉例說明二:孩子對父母的愛會盲目、強烈到孩子不能抵抗自己去回頭照顧父母,而(陪葬自己到)與父母一同淪落……孩子以為自己孝順、做著好事,但卻讓自己違背倫理/時序的應然與道德、顛倒了親子的原則,成為了父母的父母,從而大大傷害到了父母,讓父母難以發展出需要的自己、成熟的自己:孩子不該是父母的褓姆,更不該是父母的仲裁/判官(這是對父母的侵犯與褫奪),在當下的世界裡,孩子仍然是父母的孩子;(已長成「成人」的)孩子的責任是去保護/守護自己的孩子,卻把父母的命運留給父母自己(這才是對父母的信任與尊重)──在家庭的秩序裡,讓父親是父親、母親是母親、孩子是孩子,不去僭越,才能讓愛正確流動,否則愛會開始質變、誤解。〕
父母有責任給予孩子(存在上)需要的一切,直到孩子有能力給出自己;給予孩子,能讓父母深心滿足,因為生命流向了未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