斷食善終:
斷食不善終、斷食非善終,因為自絕/自殺在生命之外,在自己仍能好好生命的時候。
要以斷食結束自己的生命,只是另一種比較緩和、慢性的自殺,仍是自殺!
只要被人為控制著、加工過,就不屬於自然死!
問題是:什麼讓人淪落到必須以斷食結束自己生命的地步?是不是不當的醫療?
當疾病要奪走人的性命,人以醫療在生命上拔河、拒絕著死亡;又在被醫療救活後,讓自己願意絕食死亡,請問這樣的命真的被醫學救了嗎?還是被醫學害了?為什麼好不容易爭取到活了下來,卻不再願意活下去?如果不是覺得生命不可忍受,何以會淪落到以「斷食」終結自己的結局?這樣的苟活/存在,生不如死,真的有個人的尊嚴嗎?
[補充說明:「斷食善終」不是對死亡的坦然,而是對生命的絕望,只是以彷彿瀟灑的姿態偽裝。〕
生命的意義,在幫助、成就我們完成了什麼,而能無怨無悔,在死亡想取走我們生命的每一個片刻;卻從不在自己徒然的「棄絕生命」裡!
宇宙中,侵犯任何生命都是重罪,即使是自己的生命,因為自己生命的氣息被神所賦予,而每個人也以自己內在的神性決定自己自然離世的一刻!
如果知道每個人的活,不僅僅為著自己,更為著全體人類、整個世界,「好好活下去、勇敢活下去」就盡了自己對宇宙最大的服務,為什麼還選死、等死?選擇「斷食以終/斷食自盡」豈不是對生命的褻瀆?
「起初,神創造天地(《創世紀》1:1)……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,在神的形像中造出男女(《創世紀》1:26-27)。」「地和其中所充滿的,世界和住在其間的,都屬於耶和華/都是耶和華的(《詩篇》24:1)。」而宇宙中,誰是創造者、擁有者,誰才可以是破壞者、毀滅者,個人/人類的生命主權固然屬於自己,卻更屬乎神!「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/呼吸,將生命/呼吸留住;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/死亡(《傳道書》8:8)。」人的生命被神賞賜/恩賜,收、取自然由神決定,所有任何自我了斷都悖逆著神的恩典與旨意。
「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,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?若有人毀壞神的殿,神必要毀壞那人;因為神的殿是聖的,這殿就是你們。(《哥林多前書》3:16-17)」斷食善終法,是不是也在漸進式地摧毀自己、摧毀神的殿?
斷食善終是曾被(醫療)延後、又被(個人意願/意志)提前的死亡,寧願失去自己、背叛自己最神聖的存在──不讓我失去(我)自己,也不讓世界失去(祂)自己;不讓我失去世界,更不讓世界失去我!──任何牴觸到這條鐵律的,就在宇宙中犯下了(重)罪,因為丟失了根本的道德,褫奪到其他應然的存在,更牴觸到自己最深邃的「自由」!
(耶穌-基督說:)「五隻麻雀不是賣兩分銀子嗎?但在神面前,一隻也不被忘記;就是你們(-人)的頭髮,也都被(神)數過了。不要懼怕,你們比許多麻雀遠遠貴重(《路加福音》12:6-7)!」「…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、為身體憂慮穿什麼,因為生命勝於/貴於飲食、身體勝於/貴於衣裳。想想烏鴉,不種也不收、無庫也無倉,神尚且養活牠,何況你們比起飛鳥更何等地貴重!你們(-人)哪一個能用思慮為自己的生命/壽數多加一刻呢?這最小的事,你們尚且不能做,為什麼還憂慮其他/其餘?(《路加福音》12:22-26)」……宇宙中,再渺小、卑微,都不渺小、卑微,因為都得到神的顧念;真正的生命,被死亡鄭重結論,但那樣的死亡卻被神決定時刻!
「斷食善終」是被(社會輿論)美化的死、卻非被聖化(被宇宙神聖同意、允許)的死;目前我們的時代、社會與思維都過度物質,當什麼成為風靡,請拿出自己靈性的智慧與眼睛,不要昧於表象的美好,卻讓自己成為黑暗-第八界域永遠的網羅。
與其想方設法讓自己怎麼(早)死,不如「把每一天都當成自己的最後一天」充實、努力地活著,讓自己生時的生命(能正確)照顧到死後的狀態;不要只著眼/昧於一時的風行與淺見、惑於一番假心安慰的話術,因為如此(自殺意圖)的死亡無可轉圜、永不可逆!
[原始問題:請問《斷食善終》一書引發迴響,斷食善終是另外一種自殺或自然死亡呢?斷食善終適合老人末期或生病末期的人嗎?看完過程其實滿感動的,執行到很圓滿非常不簡單,對於陪伴者和將要離世者都好不容易,途中要有好多的愛和支持和信任。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