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琪瑩老師的人智學分享 - 檢視文章複本

青少年(當)「義工」好嗎?
「義工」對青少年而言,應該「被動」而非「主動」;換言之,青少年應該是被「義工」服務的對象,而不是從事「義工」的人。
(從事)「義工」愚蠢化了青少年的判斷力,因為並非來自青少年真正的自發性,而是來自成人的派任/派令、社會自以為是的「教育」與「以為」。
既然是「『義』工」,就要對己、對彼都有意義,否則就「『義』工」不起來,不是真「『義』(合宜、應該的)工」而是假「『義』(虛假、仿造的)工」。
青少年還在長出星芒體的階段,既然在成長,就表示尚未完熟。
在沒有真正成熟之前,就要孩子對自己、也對義務的對象負責任,是一種揠苗助長的虛榮與諷刺!
青少年期的孩子無力形成真實的承諾,無論承諾、效忠的對象是什麼。孩子會熱衷於承諾、效忠於自己能力之外的一切(如:家庭、宗教、幫派、軍隊、國家等團體組織、感情或道德/道義等),是因為教育出了偏差、教育先對孩子不道德──當孩子接受到的權威(authority)本身無法正當與道德,孩子就會在永遠的奴性與屈服裡,無法(讓自己)平等於權威,更無法(讓自己)自權威中自由;然而真正的道德卻必須自發於「自由」、「平等」、「博愛」之中。
孩子並不需要在青少年期承擔任何社會(性)義務與責任,因為時辰未到;在十四歲到二十一歲之間,這種承擔會造成星芒體上的傷害/殘害,讓星芒體無法完整。
對青少年而言,任何的責任與工作都需要以美感來明麗起現實的艱困、醜陋,更需要以宗教情懷來緩和現實的無情、沉重!如果我們委派給青少年的責任、工作當中,少了「藝術性」、「宗教性」,我們就鈍化了孩子可以纖敏起來的星芒體;事實上,社會上很多的「義工」服務,都是「免費勞役」的性質,讓孩子去承擔成人不願承擔的工作,就像讓外勞去承擔本地勞工不願勞動的事項一樣,更遑論關注到工作本身能否照顧到青少年內在「藝術性」、「宗教性」的需求──盲目義工,讓孩子喪失了對「義工」的內在敏銳性。
〔補充說明:「宗教性」並不是皈依任何宗教,而是內在有著對宇宙一切神聖的景仰。〕
真正的「『義』工」,是一種人性的美麗、流溢,溫暖著進行服務的人,更溫暖著被服務到的人。一旦「義工」淪為「爭名逐利」的工具、途徑,就失去了當中的「義」,就只是名相上的歸屬、積累與佔據,會造就出孩子成為「無『利』不往」的自私份子。
〔補充說明一:將義工時數等同部份升學評比與積分,就傷害了「義工」的本質、孩子對「義工」的理解和從事「義工」的孩子本身。〕
〔補充說明二:「『義工』服務」(特別是跨國性質的)不是讓父母用來吹噓孩子成就、炫耀孩子資歷的;如此「義工」,只是浮華與虛榮!〕
在人的判斷力未臻健全之前,人沒有真正的判斷力;判斷力的拿捏與定義在社會、在孩子周遭的成人,卻不在孩子本身──這樣的孩子無法理解完全的「義」,自然只能行半弔子的「義」;但(這樣的「義」)因為失去了「義」,所以也不(再)(是)「義」,當然無法裨益到被服務的對象,因此失去了「『義』工」良美的立意/立「義」。
〔補充說明:「義」字是「『美好』由『自我』之中升起」。〕
青少年可以觀察著成人如何(從事)「義工」:如果成人的「義工」真的感動到了孩子,孩子(長大)成人之後自然會去「義工」;如果成人「義工」的性質只是為了博得「慈善」的美名、擴大交誼圈、排遣空閒時間……,孩子就只能感受到美其名為「義工」當中的「不義不工」,當然以後不會想去「義工」──唯有「義工」當中真正的「(意)義」,能感召孩子的心魂。
真正讓孩子順利進入社會的道義,在幫助孩子確立內在的力量、內在的判斷,而不是在孩子不能真正決定的時候,勉強孩子決定出「自己的假裝」;在「虛偽」之下,「義工」就是假的。
孩子真正的獨立要在二十八歲之後,因為此時的人格才(有可能)真正疊合、完整:在這之前的獨立,都是假獨立;在這之前的自由,都是假自由;在這之前的「義工」,也都是假「義工」!
「義工」要的是在最需要的時刻、最需要的地方能真正的「義(工)」出來、「義(工)」起來,這才是真正的行善。在不那麼需要的時刻、不那麼需要的地方讓青少年「義工」(於替代性的雜役),不僅傷害著青少年內在的道德,更姑息了成人的散逸與怠惰。
「義工」要的是真心、真情、真義,孩子有真心、真情,卻尚未有真義──要讓青少年有健康的星芒體,請從堅定地拒絕孩子進入「義工」的盲流做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