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後將日記遺交:
要看到你到底想留下什麼?又想披露些什麼?
這當中,你是不是覺得:即使你死了,你也必須在某人心目中很重要,不容許對方將你淡忘?這也是一種自私,因為你離開了關係,卻要對方仍舊守著這份關係。
日記固然能呈現個人真實的心路歷程與曲折,但日記的對象是自己,不是別人;在寫日記的同時,卻想著在日後將日記內容公諸於世,你的日記就是宣傳、就是潤飾/矯飾,就是你希望別人眼中能看到的你自己,也因此就不那麼忠於你自己。
不用特意交代把日記交與某人,因為你一定會有許多遺物;讓親近的人以他們的自由意志,處置你的遺留,讓他們在(自由的)處置當中,釋放掉失去你的傷慟……